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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惩戒制度是确保法官公正履行司法职责的重要制度,同时也为法官独立审判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美国法官由于其先进的管理制度以及其中有效的法官惩戒制度而保证了法官的公正廉洁和忠于职守。本文从美国马萨诸塞州法官惩戒制度入手,对典型的美国法官惩戒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文章首先介绍了法官惩戒制度的概念特点和理论基础,对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法官惩戒制度从整体上进行了论述。随后文章重点分析了马萨诸塞州法官惩戒制度,从惩戒制度的运行机制和司法行为规范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分析。在对惩戒制度运行机制的研究中,介绍了惩戒机构-司法行为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管辖范围,并分析了委员会工作机制;按照惩戒程序进行的顺序,从程序启动-投诉审查-立案-正式起诉-听证-建议-惩戒的各个阶段对惩戒程序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马萨诸塞州法官惩戒制度运行机制呈现出司法性、便民性和及时性的特点,同时也保护法官的合法权利、保护投诉人免受侵害、鼓励公众监督法官,并力图在各种价值追求中保持平衡。在对马萨诸塞州司法行为规范的研究中,从行为规范的法律效力、行使机构、条文规定等方面说明了该规范的优越性,指出行为不当是判断法官是否违反规范的标准,并且法官行为的基本要求是法官必须公正勤勉地履行司法职责。规范还要求法官遵守回避规定,同时在职责外行为时也必须减少与司法行为的冲突。为保持法官独立,法官不得介入政治活动。总之,法官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以促进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为宗旨。最后文章对我国现行法官惩戒制度的立法现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现行有关法官惩戒的立法数量大、内容杂、法律规定多源性、效力层级不统一、判断标准不确定;运行机制上,监察部门作为主要的法官惩戒部门设立在每个法院内部,独立性差、成员构成单一,而且监察程序的行政惩罚色彩强,对法官程序权利保护不够等。针对上述问题,文章结合马萨诸塞州经验,为我国的法官惩戒制度提出了建议,这些建议包括制定有关法官惩戒层级高的统一性法律、科学制定法律内容以增强法律适用的灵活性、构建司法性的惩戒程序等,并对我国监察部门的设置也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