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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工作一直是我国各级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核心内容,这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及建设支出的保证,税务机关在构建税收征管体系中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首要目标,强调对纳税人的强制性、规范化管理。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纳税人权利意识也随之提高,这就要求税收征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国在二十世纪90年代提出纳税服务的概念,并提出要在税收征管体系中引入纳税服务理念,如今税务机关已逐渐认识到纳税服务的重要性,开始积极部署各项纳税服务举措,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改善税收环境,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以此提升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 个体税收征管体系是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一个特殊存在,他们活跃于大街小巷中,从“菜篮子”到百货日用品,通过各行各业走进了千家万户,并且解决了大量的劳动力,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个体税收广而散、层次低,大多数个体户对税收的理解比较浅,对税务机关有一定的抗拒性,对纳税人权利及义务认识不到位,对自身需求的诉求也相对不清晰,个体纳税服务也相对缺失。本文试以丽水市个体税收不断萎缩的现状为契机,通过分析丽水市个体纳税服务现状及现行个体工商户管理制度运行情况,剖析个体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并结合国内先进经验,试图从现阶段实际出发寻找个体纳税服务优化对策,弱化征收型管理,强化服务型管理,提升纳税人意识,从而使个体经济能够在新时期健康有序的发展,保证税收征收、促进创新创业、维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