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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我国自2013年开始推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政策至今,已经取得取得巨大成就。目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让农村人口的扶贫工作适应扶贫开发的新要求、新思路,如何挖掘农村贫困深层根源与矛盾,如何在精准识别贫困户的基础上实现扶贫资源合理配置与靶向投放、扶贫效率有效提升,都是亟待探索与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精准扶贫的理论视角出发,以延寿县农村精准扶贫工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延寿县农村的贫困现状,通过统计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等分析方法,查找出制约精准扶贫工作的不利因素,为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新的思路。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本文写作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内容及方法;第二部分界定了贫困、扶贫及精准扶贫的相关概念,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反贫困理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不平衡增长理论;第三部分对延寿县农村贫困情况及特征进行了概述,并对延寿县农村贫困现状进行了分析探究;第四部分通过调阅资料与实地调查等方式,指出了延寿县农村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总结其成因;第五部分对国内典型农村精准扶贫地区的经验做了介绍,并总结出对延寿县农村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启示;第六部分针对延寿县农村精准扶贫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第七部分为结论。研究发现延寿县精准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财政帮扶资金实际发挥作用有限;扶贫人员精准帮扶力度不够;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脱贫能力不足;产业“造血”能力有待加强。延寿县精准扶贫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为:扶贫资金缺乏规范管理和监督;帮扶队伍结构不合理;扶贫对象内生发展动力不足;产业扶贫项目不精准。本文提出的完善延寿县精准扶贫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为:首先,健全完善精准扶贫机制。要多渠道增加扶贫资金,并通过第三方监督等方式有效监管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其次,要借助合力营造大扶贫格局。根据精准扶贫需要,合理配置驻村扶贫人员,同时鼓励社会各方面人员参与扶贫工作,要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更多贫困户和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再次,要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精准扶贫先从贫困群众的思想上扶起,通过自身的努力用技能脱贫。最后,要创新多元化产业扶贫模式。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创新产业模式,发展以电子商务为引导的新型产业建设,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增加贫困人口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