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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严重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应该充分发挥主体税——间接税的收入分配职能。立足于这个视角,利用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和人口数据,结合消费品的法定税率,估算出城镇居民的人均间接税税负和整体间接税税负。在此基础上利用全国间接税数据和农村人口数据估算农村居民的整体间接税税负和人均间接税税负,与各自的收入水平相比较,得出间接税在城乡居民之间具有累退性的结论。同时本文将研究放在间接税的结构上,着重考察间接税主要构成——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收入分配效应,通过计算税前收入基尼系数、税后收入基尼系数和由Mesgrave和Thin(1949)提出的MT指数来进行考察。由指标结果分析可以得出增值税和消费税起逆向调节作用;间接税整体也呈现逆向调节作用的结论。利用1994-2013年的泰尔指数衡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通过增值税、消费税以及间接税整体对泰尔指数的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增值税、消费税起逆向调节作用;以增值税为主要构成的间接税整体逆向调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随着“营改增”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和逐步完成的走向,增值税比重会进一步提高,这势必会进一步加大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因此,论文建议:扩大增值税优惠范围,降低其基本税率;改善当前消费税存在的缺位和越位现象以发挥消费税的正向调节作用;逐步降低间接税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