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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形成了我国长期的城乡分割,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国中部地区的长株潭地区城乡关系不协调的现象也比较明显。本文以区位理论、城乡融合理论、二元结构理论、协调发展理论等为指导,结合长株潭地区城市与农村的实际发展状况,通过引入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两个定量指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长株潭地区城乡协调发展进行了测度。研究表明,长株潭地区城乡协调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从宏观上看,城乡协调度呈现出自北向南逐渐降低的趋势。城乡发展协调性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呈现明显的正相关。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化水平高的地区,其城乡发展协调性亦较好。长株潭地区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的关键是提高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与城市化水平。长株潭地区城乡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有: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分割的就业市场、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分割的土地制度的历史根源;工农产品剪刀差、市场和效率导向的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公共资源的城市偏向等政策的城市化偏向;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科技滞后、资本化水平低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低等农村自身发展内在原因;最后,还包括长株潭城市化处于“极化”阶段,辐射和带动作用有限。城乡地域系统由农村系统与城市系统复合构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核心就是构建城乡融合体系,实质就是城乡地域系统内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促进,并由初级协调共生转向高级协调共生互动发展的持续性推进过程,作用原理就是城乡之间由点到面、由局部及整体,次序推进,实现整体协调发展。中小城镇等中间节点决定着城市与农村系统的协调发展水平能力,在城乡协调发展推进过程中必须重视发展中小城镇的作用。长株潭地区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旨在增加社会财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优化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包括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及公共服务制度,财税制度等城乡协调发展制度保障。走整合城乡组织结构、推动城乡产业良性互动、构建有序的城乡空间体系的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