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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民生、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立法缺陷、队伍建设滞后、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现状与我国法治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较高的司法需求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笔者对新修订民事诉讼法施行一年多来,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实证研究,指出当前民事检察监督工作面临的困境并分析原因,根据理论与实践提出完善和改进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一些对策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分四部分进行论述:第一章是新民诉法的施行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扩张。本章先介绍了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性质与功能作用,其次是民事监督制度引起的学术争论,然后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前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扩张趋势,最后阐述了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对民事检察监督的宏观影响。第二章是新民诉法施行后民事检察监督困境的实证考察。本章主要立足于重庆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从抗诉监督力度受到削弱、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受阻、新监督职能工作开展不力、检察机关息诉压力增大等四个方面阐述当前民事检察监督面临的困境。第三章是新民诉法施行后民事检察监督困境的原因分析。本章主要分析了现行民事检察制度存在的诸多立法缺陷,然后从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受案范围缩减、民事检察监督外部环境亟待改善、民事检察监督力量薄弱等方面阐述了民事检察监督困境的产生原因。第四章是在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对策与建议。本章首先阐明了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应遵循正确的监督理念,然后从法律层面、司法解释层面和司法实践层面对当前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