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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组织创新,公益性团体与以物质利益为驱动机制的企业和以强制力为保障的政府有着明显的不同,它能有效介入公共事务的服务与治理层面,履行着弥补市场和政府不足的职责,尤其是它所开展的以社会弱势群体或边缘群体为服务对象的公益行动,在吸引整合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凝聚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论文以深圳市宝安区公益性团体发展现状为例,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深圳市宝安区公益性团体发展的基本情况、发展定位、组织管理、成员构成、社区影响力等问题展开,并探讨了公益性团体发展面临的内外困境。
基于此,论文研究提出了公益性团体发展的基本思路。首先是加强政府引导,转变观念,实现制度环境创新和善治目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政策,完善公益性团体发展法治环境。其次是加强公益性团体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组织使命感的认同度,完善公益性团体的内部决策机制,加强公益性团体的资源建设,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确保公益性团体的可持续发展。最后是营造公益文化氛围,丰富公益宣传方式,创新公益文化建设模式,传承公益精神,培育公民社会发展,夯实公益性团体发展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