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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知识体系,俄罗斯的犯罪认定理论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较为陌生的领域。但是,对于学界的学者来讲,它又应当是一个很熟悉的区域。因为它基础组成中的很多内容往往在中国的刑法理论中都会找到一个相应的部分,只不过我们相关的这些部分较为零散,而俄罗斯的犯罪认定理论将它们综合到了一起,并在犯罪认定中赋予了专项的功能。这种综合在对传统理论的发展扬弃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具有一定的特点与优点,了解它对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本文的研究即包括对俄罗斯当代犯罪认定理论的历史考察,也包括了对理论基础的探讨。第一章是以民族特性与理论的历史演进历程为起点的考察。本文认为,俄罗斯民族特性因其地理位置、传统文化、民族精神与法律精神的影响而使得理论在形成过程中具有了自己的特色。始罗斯时期,在初罪概念及禁忌规范、行为规范、公社规范与宗教规范中的各种定罪因素中包含了犯罪认定的思想萌芽。在俄罗斯刑事立法成文化时期,俄罗斯的犯罪理论萌芽开始孕育,其后,它的理论模式在不同时期制定的法令之中逐渐的形成。在基辅罗斯-拜占庭条约时期、《罗斯真理》与法律汇编时期、《一六四九年法律全书》与《一七一五年军法条例》时期,犯罪认定的模式逐渐形成,也形成了一般的指导思想。俄罗斯刑事立法法典化活动开始时期,理论得以形成与发展,并开始形成了不同的学说与学派。
第二章中,本文对犯罪认定理论的法律性判断基础——法定行为特征进行了考察。这实际上就是对当代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及其发展进行的考察分析,介绍了犯罪构成立体性认证模型的基本观点,从犯罪客观元素的两个组成——客体与客观方面、主观元素的两个组成——主体及主观方面的理论发展状况与学界探讨进行了阐述与分析,对于客体是从客体传统观念的发展,当代学界的探讨与争议以及犯罪客体的相关问题——犯罪对象问题等几方面展开的探讨。犯罪客观方面则对社会危害性行为、危害后果与社会危害性行为与社会危害性后果间因果关系进行了研究。对于犯罪主观元素方面,对犯罪主体的基本问题、概念、刑事责任承担的起始年龄、刑事责任的能力有无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对主体认定中的特殊状况:不排除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性障碍者的刑事责任、醉酒与特殊主体问题做了一定的研究。在犯罪主观方面则分析了过错的基本状况,过错的主要形式故意与过失以及双重过错形式的问题。
本文第三章对于犯罪认定的实体性特征判断基础是在犯罪概念以及其特征之上展开研究的。对于犯罪概念理论在俄罗斯的历史发展与理论探讨中进行考察并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对俄罗斯实体特征判断中行为特征的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犯罪行为首先应当是具有刑事意义的行为。具有刑事意义的行为应当显示出其是有意识、有意志的客观外化活动;刑事行为的表现形式应当是积极的作为、消极的不作为及危害结果。其次,对于犯罪实体性特征判断的首要条件社会危害性进行了研究,从理论的基本发展状况、理论地位、社会危害性与其他犯罪特征间关系对社会危害性问题进行了探讨,对于犯罪的第三个特征——过错实施性从过错语意内涵、过错制度的立法发展史与过错观念的发展历史及基本探讨对过错理论进行了梳理。本章第五部分对犯罪社会实体性判断的法律条件——刑事违法性的基本理论研究状况、有关刑事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的探讨、有关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性的探讨等几方面进行了专项的研究与分析。
本文第四章是对犯罪认定理论中的一个特殊认定理论——排罪情节的考察。对于排罪情节的基本理论状况、立法上的沿革、理论上的探讨在文中做了简要的阐述与分析。并对六种排罪情节制度与理论:必要防卫、拘捕犯罪人致害、紧急避险防卫、理由充分的风险、执行命令与指令以及身体强制或心理强制进行了系统考察。作为一个特殊的理论体系,俄罗斯的排罪情节理论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理论体系,其价值只有在犯罪认定的过程中才能显示出来,设定的目的在于人权的保护与对社会有益行为的支持。
第五章是在对俄罗斯犯罪认定理论考察之后的一个延展思考。从当下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状况入手探讨俄罗斯犯罪认定理论能够带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文章在对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现状作出归纳总结之后,从俄罗斯联邦犯罪认定理论与中国犯罪构成理论基本状况契合性、俄罗斯犯罪认定理论与中国犯罪构成理论基本价值理念契合性上进行了分析,最后在本章的第四部分提出这种对比研究后的思考。认为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在发展中可以借鉴俄罗斯犯罪认定理论中的有益方面,其理论的本土性、理论的本土化与理论发展中自身特质具有重大的影响对当代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