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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健康问题一直是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但是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侧重城市,造成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开支大,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得不到救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严重。针对这一现状,我国开始逐步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3)3号﹞文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定义为: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这个定义突出了政府组织和支持的角色,强调农民自愿参加,筹资方案多样的原则和方针。从实施情况看,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化发展模式,造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农村各项事业都远远落后于城市,尤其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甚至一度陷入停滞状态,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医疗保健需要。在试点过程中就已暴露出一些问题,包括制度设计、政策执行、基础设施不完善和制度运行效果等方面,政府部门作为政策主体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其基本义务,但目前农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长期缺失,需要政府正确发挥其公共服务职能,增加社会福利。本文在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安徽省的新农合发展情况作了实地调研,通过查阅大量的此领域研究成果、统计资料和相关文献,同时参考了管理学、公共行政学等著作和文献并进行相应的整理和归纳。有针对性的查阅了安徽省卫生部门的调查资料收集了该省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在此基础上加以分析比较,对政府在新农合政策推行过程中应担负的责任做出总结,认为由于政府的政策制定不当和政府责任缺失导致了新农合发展受阻,证实了在新农合可持续发展进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不可或缺。如何厘清和规范政府的责任,明确自身定位,切实履行责任成为目前的当务之急。在此文中作者的具体安排是首先总结了前人在政府责任研究领域内的理论成果,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医疗保险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和政府责任理论等。其次概述我国新农合发展历程,联系政府责任进行分析。通过资料和数据分析总结安徽省新农合的发展状况和政府责任缺失的现象,讨论问题出现的原因,针对政府责任的缺失展开讨论,尝试提出政府责任的分配和落实,最后提出对策,即政府如何有效的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为今后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