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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选题及其研究意义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保险竞争日趋激烈,保险公司承保利润呈下滑趋势,依靠承保利润推动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动力不足。国外成熟保险市场经验显示,当保险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之后,承保业务利润已经非常微薄,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保险资金运用所获得的利润。我国保险业受制于资金运用范围的狭小,盈利水平难以提高,极大地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法规及制度调整的步伐,从而有利于保险资金的合理有效运用,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一个极为突出的问题。具体的来说,研究保险资金运用法规制度至少有一下几点意义:1、保险业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险资金运用虽是保险公司自身经营活动必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保险资金运用活动从来就非孤立的运动过程,相反它涉及到保险领域之外的宏观经济中的多方面和多层次。为此保险资金运用就不能仅注重自身投资目标的实现,要以国家有关保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前提。2、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的需要。随着中国入世,保险业的开放度也日益扩大,相对于国外保险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国内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不尽快提出和完善关于使保险资金运用与资本市场的相关法规制度,进而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将使民族保险业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3、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必然要求。对保险业由偿付能力和市场监管并重向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转变已是各界普遍达成的共识。但是,法规制度的限制加上国内货币和资本市场投资工具的匮乏,使过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新的保险业务的拓展。适时适当的修改和完善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法规制度,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开发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销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有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