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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对《韩非子》一书原著的研读(注:本文所引用原文皆源自《韩非子新校注》陈奇猷校注本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0年10月版不另加标注页码),研究韩非的伦理思想,主要包括四个部分:韩非伦理思想的本体论、认识论基础;韩非伦理思想的具体内容;韩非法思想的伦理价值及弊端;韩非伦理思想的现代启示。
第一章论及韩非伦理思想的本体论及认识论基础。
第二章是韩非伦理思想的具体内容。在韩非人性论部分,韩非认为,人为了追求自我保存必定会追求利益,这种追求自利的行为既不是善也不是恶,但是当这种追求自利的行为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运用法加以制约。在价值观上,韩非持激进主义功利观,认为功用是唯一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人格观上,韩非坚信人是有理性的,在一个国家中,君王,大臣,战士和农民应依据自己在国家中所处的位置和肩负的职责依从理性生活。韩非伦理思想部分重点讨论韩非的道德观,韩非反对儒墨到家的仁义观和道德实践,最激烈地批判了儒家的仁政观,认为“仁”对社会关系的调节力量非常有限,要实现充满仁爱的社会理想必须借助于强有力的法而不是道德的力量,韩非通过对各家的批判确立了他的“唯法是从”的思想。
第三章揭示法思想的伦理价值,韩非作为先秦法思想的集大成者,无疑是非常重视法的“公正”、“平直”、“齐一”和“明分”的伦理价值的。
第四章探讨了韩非伦理思想的弊端以及其思想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我们既要重视法的宏观的强制的调节力量,又要重视在法律无法触及的微观领域运用道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