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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者,关乎私人权益之安宁,公序威权之稳固,绝不容操纵利用。近年来,全国各地愈来愈多的司法机关出现了虚假诉讼的恶劣现象。部分追求利益的不法分子,事先谋划设计,利用诉讼定纷止争的权能,达成私人逃避债务、抽逃财产等损人利已的不良目的,对私人正当权益和正常司法秩序荼毒甚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这充分说明规制虚假诉讼已经成为国家顶层设计的重大关切,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规制体系确有必要。就目前而言,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于虚假诉讼及其相类似的概念尚未有较为统一的概念定义。实务界目前只有少数地方性司法机关给予了虚假诉讼的明确定义,但在全国范围尚未普及,理论界更是莫衷一是。对于虚假诉讼的准确认定是打击虚假诉讼的前提。因此,本文以理论与实务两界的观点为基础,以案例实证研究方法为主线,在大量现实案例的基础上,明确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尤其重在明晰其与恶意诉讼的区别和联系。在明确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之后,本文进一步从诚信制度、诉讼程序制度、实体法律制度三大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剖析了虚假诉讼的成因。进一步发现道德水平的下滑是造成虚假诉讼泛滥的根本起因,法治教育、司法腐败、社会风气都与虚假诉讼的兴起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包括证据审查制度、调解制度在内的整个诉讼模式皆存在或多或少的漏洞,使得虚假诉讼行为人有机可乘,民事责任体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无辜受损方无法寻得适当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种种原因,导致了现今较为严峻的虚假诉讼态势。同时,对虚假诉讼的惩治主要体现在法律惩治方面,因此本文紧接着按照部分法的类别对虚假诉讼的法律惩治方式予以了重点论述。“民事实体责任处置型”、“民事程序责任处置型”、“刑事责任处置型”是目前对虚假诉讼的主要法律惩治模式。各项责任的构建与实务认定体现了各个部门法对虚假诉讼的严厉打击,同时逐步构建出一个阶梯式的法律惩治模式,使得公权与私权皆能在该种保护体系下得到有效保护。最后,本文以三大成因为切入口,对症下药,从责任体系完善、诉讼制度完善、诚信机制加强三大方面构建对打击虚假诉讼的全方位法律体系。具体而言,责任体系需要体现渐进性和阶梯型,明确不同责任类型的构成要件和判定标准,尤其要加大对私权保护的侵权责任体系构建。程序规制方面需要更加严格,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皆有加强审查义务,使虚假诉讼行为人无处可逃。最后,也是最为根本的,需要正本清源,法治与德治相结合,重塑社会诚信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净化社会风气,方可根治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