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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是我国政府实现对基层社会民主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公民依法行使参与权的具体体现。研究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不仅有助于社区治理理论的完善和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参考。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政治民主化、社会多元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社区的作用也得到了明显显现,并在社会治理和居民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目前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看,自治意识不强、治理和管理模式单一的问题十分突出。本文即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辽宁省铁岭市居然社区为辅助案例,来研究城市社区居民的自治问题。论文从社区、社区建设和社区自治管理等概念入手,在文献回顾基础上,梳理和探讨了城市社区自治管理的演变历程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展的历史沿革;与此同时,论文通过问卷调查,对铁岭市居然社区居民自治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表明,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自治管理中并未处于基层民众中的核心位置,其自治管理活动仍然受到来自上级政府部门的制约和影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管理体系中,社区仍难脱离政府部门的干预和主导,结果使得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和作用无法正常发挥出来。结合调研结果,论文结合辽宁省铁岭市居然社区居民自治情况,深入探讨了社区自治管理存在问题的表现及成因。结果发现,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管理中普遍存在社区基层民众参与自治管理的意识不强、社区自治模式单一、“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难,以及基层政府推动社区自治管理的信心和决心不足等问题。其个中原因,主要还是城市社区组织体系不完善、管理模式落后、居民参与意识薄弱、社区经费渠道不广及严重匮乏等。针对这些问题,论文提出了加强城市社区自治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一是坚持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核心地位,理顺街道与社区的关系,提高社区的自治管理能力;二是在制度体系方面,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完善社区民众参与机制及居民自治管理制度;三是在社区自治管理意识培养方面,应不断加强对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意识的培育和引导,树立典型,着力培养居民自治的“社区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