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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监管是政府监管机构对自然垄断行业监管的核心所在,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标准成本的核定研究将有助于监管部门在制定管制政策或监督垄断企业行为时不因成本信息而受到制约,有效的监管需要合理、真实、完整的成本信息。本文主要以自然垄断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标尺竞争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从对标准成本相关概念的认识出发,界定了自然垄断行业标准成本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全面阐述标准成本核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标准成本核定的一般方法与评价;分析了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成本特点及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以输配电企业为例具体研究核定自然垄断企业标准成本。 本文的创新意义在于:1。本文在垄断企业传统成本分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不同行业成本的可比性,以输配电企业为例具体研究核定自然垄断企业标准成本时,可将输配电成本分为可比成本和不可比成本两大类,输配电运行成本(包括材料费、修理费、职工薪酬和其他费用等)可归类为可比成本,输配电工程建设成本、折旧费、输电费、委托运行维护费等可归类为不可比成本。2。采用基于因子分析的聚类分析对输配电企业进行了分类,综合考虑自然垄断企业标准成本的影响因素,将成本数据相似的样本企业归为一类进行分析,本文将31个省区市输配电企业分为五类进行分析,再运用基于数据包络分析的标尺竞争法核定第五分类输配电影子企业(湖北省输配电企业)的标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