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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系、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已经成为政府改革的迫切任务。与此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服务的发展,国民的平均预期寿命也在不断提高,我国的老龄化时代已经到来。加上“空巢老人”数量的增加,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在被打破,取而代之的则是养老机构、公益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或收费的养老服务。政府通过使用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方式购买养老服务并以免费或低廉价格提供给老人,是养老服务提供方式的一个创新。这种养老服务提供方式不仅能够减轻政府直接提供养老服务的压力,同时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和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的运作效率,为新时期的社会保障事业提供了新的发展途径、增添了新的活力。由于政府在购买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实际上是老人养老需求的代理人、是需求方和购买方,承担着老人和养老组织而后养老机构的连接桥梁的作用,又具有着多重角色身份,因此肩负着多重的责任和义务。政府、老人和养老服务提供机构三者因为其角色不同、内在的出发点和核心需求不同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整个过程中会表现出不同的角色行为,而这种角色间的冲突必然地造成了三者间的互动冲突,这内在的冲突外在则表现为现实中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多重困境,包括出资比例困境、服务质量监管困境、供应商选择困境、服务效果评估困境等。他国和地区在养老服务外包和政府购买方面有较为悠久的历史,购买方式也更为成熟,很多相关经验值得我国学习。香港地区养老服务的多方式政府购买、日本养老服务购买中的志愿精神的发扬以及荷兰的专业化第三方管理机构的经验都是较为突出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典型做法。综合考量他国和地区经验,对照我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特点,困境可以找寻一种全新的破除方式,我国政府与养老机构和组织以及老人三者间的角色困境可以通过将政府和老人的角色合并、将政府和监督评估机构的角色剥离和促进养老机构的多样化,将目前的角色困境转化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的改革动因,促进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模式的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