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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国家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任何实行层级制管理的国家都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管理层次多、管理幅度大,且又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关键时期的大国来说,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更是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制度转型中的一个轴心问题。① 中央与地方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利益关系构成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核心内容。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社会的普遍利益,地方政府则代表国家的局部利益和地方的特殊利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利益差别的客观存在,使得双方之间的利益竞争不可避免。双方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竞争过程,就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博弈双方在博弈过程中相机采取各种谋略、办法、措施或手段,力图谋求最大化的自身利益。 政策是政府为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政策本质上是政府对社会利益所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是对社会利益结构、社会利益关系的规范与调整。长期以来,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利益分配关系在调控方式上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央政府以政策而不是法律作为调控手段。政策成为调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权力利益配置关系的一种极其重要和广泛使用的方式。政策博弈也相应地成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进行利益博弈的一种重要方式。政策博弈的本质就是利益博弈。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政策博弈范围日益扩展,强度日益加剧,而在此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现阶段,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政策博弈现象体现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2003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更是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政策博弈行为推向极致,向展示了一幅经济领域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政策博弈的典型而又生动的现实图景。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客观存在的利益差别,构成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政策博弈的现实根源;市场化取向的分权化改革,又奠定了地方政府同中央政府进行政策博弈的实力基础;地方政府官员理性自利的政绩追求,更强化了地方政府同中央政府进行政策博弈的内在冲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不健全与信息的不对称,进一步导致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不合作博弈行为的干预乏力。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政策博弈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和政策终结等政策过程中都得到充分的体现。 政策博弈是把"双刃剑",既有积极效应,又有消极效应。政策博弈既有持续反馈各方利益诉求、促进中央决策科学民主等方面的正面作用,又不可避免地严重削弱了必要的中央政府权威,损害了国家的全局利益,浪费了宝贵的公共政策资源,忽视甚至剥夺了相对弱势的地方政府的利益。同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的缺乏,有效的博弈制度规范的缺失,必然导致政策博弈过程中违规、失范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泛滥,造成不必要的政策冲突、政策损耗和资源浪费,损害中央权威,导致宏观失控,全局利益受损。 而要有效地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利益矛盾,规范中央与地方的政策博弈,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良性互动和利益均衡发展,就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协调整合利益关系,实现政策博弈双赢;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备政策博弈规则;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完善利益表达机制;重视地方决策参与,创新决策组织制度;强化行政责任监督,建立高官问责机制;构建新型政绩评价体系,科学评价政府官员政绩;加强政策过程公民参与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社会政策调控功能。这是调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关系、治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策博弈的现实有效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