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不断交流,许多外国人来到中国学习、生活以及从事经济文化教育等各种活动。这些外国人在中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因此,译介中国的法律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法律翻译中,法律术语的翻译直接关系到源语法律文本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是法律翻译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国内对于术语的翻译研究主要是从关联理论和功能对等理论的视角,很少从Susan Sarcevic(苏珊·沙尔切维奇)的法律翻译理论视角。自Sarcevic(沙尔切维奇)提出了其法律翻译理论后,对法律翻译实践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本文以Sarcevic(沙尔切维奇)的法律翻译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所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文289条,共34405字)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全文共26条,5444字)的英译本为语料,试图回答以下两个问题:1.这两部法律和决定中的法律术语的英译存在着什么问题?2.应采取什么翻译方法或翻译技巧来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对这两部法律和决定中的术语的英译分析,本文发现:(1)对等法律术语的英译和源语法律术语存在细微差异,没有译出源语法律术语的核心含义;(2)部分对等法律术语英译的含义大于或小于源语法律术语的含义;(3)零对等法律术语的英译在源语法律术语中没有相对应的概念。对于这些问题,译者可采用直译、词汇扩充、描述性释义和中性术语等翻译方法或翻译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