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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山(现中山市)北部地区,有数量多达数千顷的沙田,人们称之为东海十六沙。由于该地区其位于珠江口,是上游泥沙沉积于河口而形成的沙坦,经过人们数百年的开荒围垦,逐渐成为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产粮区,并受到重视。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作为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的沙田,主要是地主(或业主)所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佃农及半自耕农,他们没有或很少有土地。沙田区的村落的乡民大多是被土地所有者——业主雇佣工筑沙田的胥民或失业的游民、逃难的流民等,以耕垦糊口,因耕佃的需要而留居下来,即所谓“因农成村”。来自四方的乡民并未因其定居而逐渐形成如民田区的宗姓大族那样强大的乡村统治力量,由于地域广阔,流动性大等原因乡民对村落及区域的概念相对薄弱,同时因其地权多属于顺德、番禺等外县业主所有,为便于收租及管理而形成了较具特色的租佃制和乡村管理模式。
在数百年的开荒围垦中,居住于沙田地区的乡民始终未像民田区那样形成强大的宗族势力和强烈的区域意识与认同,本文试图通过香山东北部东海十六沙的三角地区沙田开发过程逐渐形成村落的过程,了解民国时期到建国初期,沙田区乡民的行政管治、劳动生产、乡村自治及区域意识等变迁,尤其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及农业合作化运动对上述社会制度、社会意识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