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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实行差额补助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的背景下,对传统社会救助制度进行改革的产物。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标志着城市最低生保障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正式确立。城市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于保障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权,维护社会底层群众的合法权益,调节社会再分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本文以辽宁省为例,利用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等直观地对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效果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分析。在充分肯定发展成绩的基础上,分析了该制度运行效果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对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效果提出了客观实在、具有操作性的对策与建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简要阐释了本文的选题研究背景与研究主题,综述了目前国内外关于社会救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效果的研究现状,以及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第二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概述,对文中涉及到的相关概念进行了阐述,并分别从全国和辽宁省的角度简要回顾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变迁。重点对辽宁省现行的城市低保制度的行政规定做了介绍。第三章,辽宁省城市低保制度运行效果的现状。通过分析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结果对辽宁省城市低保制度运行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估,既肯定了制度运行的良好效果也提出了运行中产生的消极效果,针对一些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第四章,提高辽宁省城市低保制度运行效果的对策。结合辽宁省实际,从提高保障层次、确保政策落实、鼓励就业脱贫、省内经验推广等方面提出了提高该制度运行效果的对策。第五章对整个研究进行了总结。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了解辽宁省城市低保制度的实施情况,尤其是从低保对象的角度了解低保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为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的目标与方向提供依据;进而使低保制度与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充分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