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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是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而出现的,只要有国际贸易,各国为保护本国市场和相关产业,就必然有贸易保护存在。然而,传统的贸易保护通常采取关税壁垒、进口数量限制等方式,这种保护手段太过僵硬,十分容易导致经济贸易的冲突,甚至影响两国的外交。
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以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为指导,利用WTO的相关协议和本国法规和贸易政策,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弱势产业和就业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和冲击,同时通过补贴、税收优惠以及政府与部门的合作计划促进国内高科技产业发展,创造本国产品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从而维护本国在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和经济利益的一种新的贸易保护手段。
我国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近年来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特别是加入WTO以后,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与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联系也更加密切。在发展与各主要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往来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将遭遇这些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并产生贸易纠纷。本文在论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发生、发展后,着重以东莞市外贸企业遭受新贸易保护主义为例,在借鉴外国政府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应在国际贸易中对新贸易保护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认真地研究世贸组织规则,在努力规避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措施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优势,运用世贸组织赋予的权利,采取必要的贸易保护手段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维护我国自身的利益,保障我国出口贸易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