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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由于面临产能过剩、产品处于产业链低端等问题,我国实体产业近年来发展甚为缓慢。与此同时,金融部门却发展迅速。金融资本需要为实体经济发展所服务。但是,过度将资源投入金融等虚拟领域,会削弱经济发展的根基,增加经济危机的风险。所以,有关金融部门是否能够与实体部门相互支撑、相互推进的研究具有深刻的意义。实务界和学术界比较一致地将实体产业和金融资本互相渗透、互相推进的过程称为产融结合。当前,研究“产融结合”的文献主要从两方面展开:实体企业“金融化”和实体企业持股金融机构。实体企业“金融化”是指实体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配置金融资产;实体企业持股金融机构是指实体企业持有金融机构的股份。通过梳理上述两方面的研究,我们认为,现有文献可能还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实务中实体企业持股金融机构的行为屡见不鲜,学术界对此研究也较多,但都着重于其对融资约束和总体投资效率的影响,而尚未深究其对主业发展的作用。第二,在有关主业发展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从实体产业“金融化”的视角出发,却甚少从持股金融机构的角度考量。第三,产权性质对企业的投资、融资决策以及企业绩效有着重要影响。现有文献却未能关注到持股金融机构和主业发展的关系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中的异质性。可见,从持股金融机构的视角切入,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持股金融机构对主业发展的影响,仍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对此,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分析:首先,系统地分析持股金融机构的年度、行业和地区分布特征;其次,实证检验持股金融机构对融资约束和公司主业发展的影响;最后,从产权性质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分析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中,持股金融机构对融资约束和公司主业发展的影响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以现金持有量—现金流量(CCF)模型衡量融资约束,并以主业投资率和企业创新衡量主业发展,本文研究发现:第一,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可以显著缓解融资约束;第二,尽管融资约束得到缓解,但是上市公司的主业发展并未得到提升。具体表现在持股金融机构对主业投资率的抑制作用和对企业创新的“挤出”效应;第三,相比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持股金融机构的意愿更为强烈。相应地,持股金融机构带来的融资约束缓解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中更明显。同时,在非国有企业中,持股金融机构对主业投资率和创新投入的消极作用显著强于国有企业。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理论层面,上述结论不仅从主业发展的视角拓展和深化了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也从持股金融机构的视角拓展和深化了主业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传统观点认为,产融结合可以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提升企业的投资效率。然而,本文的研究发现,尽管持股金融机构对融资约束具有缓解作用,但是却“挤出”了主业投资率和企业创新,抑制了主业发展。并且,文章发现持股金融机构及其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中具有显著的异质性。这从持股金融机构的角度为经济“脱实向虚”提供了新的实证证据。在实践层面,本文的研究将有助于为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一定理论基础和政策支持。非国有企业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投资决策中需要摒弃短视逐利的弱点,通过产融结合促进金融资本“助推主业”的作用。同时,针对持股金融机构和资本逐利的特点,监管部门需要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和规定,鼓励企业将投资于金融领域带来的超额收益和相关资金投入实体产业,限制企业的过度金融化、掏空主业发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