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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构成部分,这一制度在我国已经运行了三十多年,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民主法治进程明显加快,农村面貌为之一新。随着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台,国家对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满意度,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在阅读了相关的文献后笔者发现对村民自治制度进行研究的专家学者很多,有的从制度本身出发,也有的从理论基础研究,还有的对推动其运作的载体村委会进行研究,而本文是在村委会落实相关的具体政策规定后,从村民的直接感受和满意度为出发点进行研究的。文章以抽样的方式从周至县尚村镇的六个村随机选择了280名村民,向他们发放问卷进行调查,并最终收回调查问卷261份。为了找出影响村民满意度的具体原因,笔者将影响村民满意度的因素分为村民自身特征和村委会办事的效果两类,通过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对收回的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并找出对满意程度比较具有影响力的几个因素,查找其原因,然后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通过调查发现周至县虽然是贫困县,但是在村民自治总体上实施得还是比较好的,不过仍然还有一些方面需要加强和改善。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基层民主、村民自治制度经济和文化层面进行了思考,提出六点建议:基层干部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以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农民意见表达渠道,以真实的反映村民自治的实施效果;村干部选举方式要民主化,以提高村民自治的民主程度;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解决各地村民自治程度开展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强化农村法制化建设力度,为发展村民自治社会法制环境奠定良好基础;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政治参与意识。希望村委会在落实国家政策的效果上达到村民的预期,从而提高村民对村民自治的满意程度,也对我国农村发展起到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