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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分化,冲突加剧,群体性事件频发,“维稳”已经成为近几年最鲜明最活跃的字眼。司法被赋予了“维稳”的重任,尤其是在一些影响力较大的案件的审判中,往往过于强调司法政策的指导作用而忽视与案件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使一些非法律因素成为考虑重点,司法机关本身对于审判独立的主张和呼吁日益消减,各种外部影响因素干预审判的趋势日益明显,并在一些政治色彩很强的司法政策的外衣下获得正当性。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影响方式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司法逐渐丧失中立性,司法机关依附于人大、党委和行政机关,侵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现象屡见不鲜,使社会冲突更加激烈。这主要归咎于各法律外因素对审判独立的破坏,忽视司法本身的运行规律。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保持审判的独立性。“审判独立”是一项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基本法治准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是人民法院公正地履行审判职能的内在要求,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障。 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总结了影响审判独立的几个因素,分别为: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对案件的影响、公众和媒体对案件的影响、专家对案件的影响以及当事人对案件的影响。这部分首先从相关影响性诉讼案件出发对各种影响性因素分别进行分析,然后对在影响性诉讼案件中影响审判活动呈现的新特征进行了总结,最后结合前面所举案例对影响审判独立的因素进行剖析;第二部分分别从审判独立是维护“法律至上”的重要保障,是法律不断成长和完善的必要保证,是权力制约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基本人权而且对其他人权的法律保护起着关键作用四个方面对审判独立的重要意义进行理论分析;第三部分根据各种影响因素是如何影响案件判决的以及所产生的效果进行分类总结;第四部分以审判独立与几个相关司法政策的关系为视角得出保障审判独立的途径和原则,分为审判独立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关系、审判独立和“司法民主”的关系、审判独立和“加强审判监督”三部分。并结合具体案例揭示了由一些错误认识而造成的消解审判独立的危险趋势以及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以正确认识审判独立和司法政策的关系及各自的作用范围,保持司法特性,遵循司法运行规律;第五部分简要列举了保证审判独立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