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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强迫是个重要的语言现象,目前现代汉语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零散,本文基于生成词库理论和轻动词假设,首次全面考察了这一现象,对以往的研究方法做了一些修正和扩展。
引言部分界定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简要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语料来源以及章节安排。
第一章评述国内外关于逻辑转喻/事件强迫现象的研究方法,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本文的解决方案。本文认为事件强迫形式是一种压缩形式,事件强迫是一种解压缩的释义机制。其本质不是论元类型发生了变化,而是事件动词的问题:时间动词激活一个隐含谓词(轻动词)的语义模式,宾语名词通过物性结构中的施成角色或目的角色提供一个具体的谓词使得隐含的事件具体化。一个动词只有可以带VP(主要是动宾结构)和NP做宾语,才有可能有事件强迫的用法。根据这两点,本文把事件强迫推广应用到了更多结构的释义中:主谓结构、时间词结构、形名结构、“的”字结构以及类词缀构词。并给出了事件强迫的形式判定方法:只有当一个成分既可以与VP(主要是动宾结构)组合,又可以与NP组合时,才有可能有事件强迫的用法。
第二章考察述宾结构中的事件强迫现象(如“赶论文”、“学习钢琴”)。研究发现,事件动词主要涉及“喜欢类”心理动词、体动词、“推迟”类时间义动词、“防止”类动词、“学习”类动词等,都不是典型的及物动词,没有完结动词;隐含的动词通常是带有语义因子DO(和CAUSE)的活动动词、完结动词或者是带有语义因子OCCURE(或BECOME)的非宾格动词,分别对应可控事件和不可控事件;宾语名词绝大多数是人造类;述宾结构中的事件强迫可以分为活动隐含、事件隐含、句法补位、事件实体、轻动词补位、词汇化六类;事件动词对事件强迫的解释有细致的语义限制;与英语相比,汉语中的谓词更倾向于出现在句子表层,这是由汉语的句法特点、动词范畴化的不同以及高解析性造成的。
第三章考察主谓结构中的事件强迫现象(如“这场电影不花钱”)。这一类事件强迫通常发生在表致使的句子中,与之相关的动词主要有“感动”类感事谓词、“降低”类作格动词和“花费”类动词。此外,还有一类话题位置的事件强迫(如“钢琴我不会”),主要是裹挟式移动造成的。
第四章考察时间词结构中的事件强迫现象(如“晚饭后”)。其中的名词基本上都是事件名词,如果是指事物的名词,要有数量词修饰(如“三杯酒后”)。
第五章考察形名结构中的事件强迫现象(如“舒服的椅子”)。本文把相关的形容词分成了五类:评价类、“舒服”类、“勤奋”类、“容易”类、“快”类。并比较了“快”与fast。
第六章考察“的”字结构修饰的名词偏正结构中的事件强迫(如“开门的声音”、“张三的书”)。研究结果发现,如果“的”字两边的成分之间关系紧密到不需要动词来陈述或只能用“是”、“有”等关系动词陈述,通常无法添加一个谓词。有些“NP1+的+NP2”可以激活一个表领属关系的构式义,名词提供一个具体的谓词,使得这种领属关系变得具体。隐含动词所表达的事件类型都是构式所表达的事件类型的前提条件。
第七章考察类词缀构词中的事件强迫。相关的类词缀有三类:指人的、指物的和指情状的,分别如“钢琴家”(NP家)、“饺子机”(NP机)、“西服热”(NP热)。前两种词缀可以构成施事名词,施事名词又有恒常性名词和瞬时性名词之分。重建的事件是整个名词的目的角色,其中的动词是NP的目的角色或施成角色,因NP的类而定。
总结部分概括了本文的主要观点、创新点及其应用,并指出了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