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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风险社会里。风险无处不在,存在于食品安全、环境等领域。其中,食品安全风险是我国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所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历来是全世界都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民以食为天,确保食品安全就是保证我们舌尖上的安全。很多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食品安全风险演变而来。因此,保障食品安全,最根本的就是要从根源上来减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规制食品安全风险,进而保证食品质量,维护人民权益。食品安全风险具有潜在性、复杂性和社会性等特点。这些都加大了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难度。笔者认为要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规制,最重要的就是相关风险规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公布,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制度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草案》中提出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为此笔者以风险为视角,探讨了我国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制度。首先,梳理了食品安全风险的相关概念、特点,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必要性、意义,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演进的历程以及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过程中两个理念的转变;其次,对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以及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制度进行了整理,主要包括风险监测制度、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进而总结出其存在的问题;再次,就国外一些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经验作了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启示;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制度的对策,以期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