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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是中国地方治理的基础,公共服务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影响着农村公共服务的状况。进入“后农业税时代”以后,国家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乡村公共服务的新发展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基层政权和公民社会合作共治的多中心治理体系有了基础,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乡村善治成为可能。公共服务是乡村善治的逻辑起点,乡村善治必将推动公共服务的完善。乡村善治的过程就是基层政权与农民关系优化的过程,并通过这种不断的优化来寻求良好秩序的平衡。在基于公共服务的乡村善治模型中,国家权力嵌入到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多元治理格局所构成的关系、秩序和规范之中,通过有效处理国家与农民、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本文以皖北Y市为例,考察了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现状,从公共服务建设滞后、基层政权能力弱化、乡村社会多重关系失衡、乡土性的延续及时代发展的多元冲击等方面,分析实现乡村善治的主要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探讨乡村善治的路径和对策。提出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的设施体系、推进供给主体多元化发展,大力推进乡村公共服务建设;要优化基层政府职能、使乡镇政府责权利相统一,加快乡镇政府转型、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有效吸纳机制、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要理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规范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改良“一事一议”制度,重塑新型乡村社会关系;要赋予农民完整的公民权,强化农民政治参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村第三部门,着力培育乡村公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