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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整个社会运行机制的转型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场深刻的变革。人民公社解体、国有企业改革、政企分离、政事分开和各种经济实体的市场化竞争,使得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职能重新分配,这样就自然而然地析生出了许多民生问题。对于民生,简单地说就是人民的生计。民生涉及的衣、食、住、行、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不但是个人问题,而且是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长期的城乡二元化结构,再加上市场经济的宽领域、全方位的渗透发展,利益的多元化造成了种种影响社会发展的民生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的“生活”--民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赖以存在的舞台,是一切社会生产的目的。所以说,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生存、生活,才是社会发展的意义。以人为本,用科学的发展观不断解决民生问题,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才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
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下的一种财政管理模式,公共财政作为调节社会分配关系、促进公平与正义的物质基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履行着非常重要的职能。公共财政的职责和功能主要是弥补市场经济的失灵和不足,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共领域的发展,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确保社会的和谐。地方公共财政作为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主体、政府实现职能的经济基础以及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是政府关爱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途径。可以说,政府是用“财之政”来促“民之生”,地方公共财政建设的内在要求就是要解决民生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民生问题的解决是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是政府带领人民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当前,地方公共财政需要解决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就是对于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中出现的现实矛盾如何更好地缓解和调节,如何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财政政策措施在“学、劳、病、老、住”的问题上普惠人民。在以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文章就地方公共财政应如何在解决民生问题发挥它的应有作为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