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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是WTO规则允许成员国政府使用的为数不多的出口鼓励工具,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逐渐全面开放的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结合本国外经、外贸特点,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创新产品,在更多的领域中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作用。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对船舶业务的承保成为中国的信用保险机构若干有特色的业务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欧洲重建和新独立国家迫切寻求经济发展,全球范围内的自由贸易爆发式增长,带动世界航运和船舶建造行业蓬勃发展。经过近30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已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船舶建造和出口国。船舶行业是国际竞争充分、出口导向明显的劳动、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船舶行业的发展与全球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衰退,市场需求萎缩,全球运输量下降,进而对世界船舶产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我国的船舶工业的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金融危机造成全球信贷紧缩,作为船舶融资法律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方,金融机构(一般是银行)也在立足现状,规避各种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导致船舶融资困难加剧,在此情况之下,船厂面临资金链风险骤然加大,最终导致新船接单量大幅下降。面对这一情况,国务院于2009年2月专门出台了《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重点强调了对船舶出口行业加大信贷支持的要求,以扶持和保护中国船舶出口行业,保持国际竞争能力。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政策性金融工具,其转移风险的基本功能和便利融资的衍伸功能,在船舶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内均可担负重要的桥梁任务。除了传统的船舶出口买方信贷项下的信用保险之外,针对金融危机以来船舶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更多的信用保险产品为船舶行业融资提供了崭新的操作视角。有鉴于此,本文拟对信用保险在我国船舶出口领域的应用进行研究。 本论文运用定性和定量、理论和实证的综合分析方法,通过理论分析、案例分析、归纳总结等方式,结合工作实践,详细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在船舶出口领域当中的应用,通过对信用保险的基本内容、作用以及当前全球航运市场状况、我国船厂现状和面临问题的分析,指出我国船舶行业当前对于风险及融资两方面迫切的现实需求,并结合信用保险的主要功能,研究分析信用保险在造船出口行业当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