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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城市化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同时,也给广大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因而产生了众多的失地农民,至2008年,我国失地农民总量至少在5000万左右。失地农民是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也不同于城市居民的特殊群体。长期以来,由于土地产权模糊、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法律法规不完善、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合理,再加上失地农民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劳动技能缺乏等自身的一些不利因素,导致农民失地后面临就业、生活、养老、就医等一系列问题,甚至有大量的失地农民转化为城市贫民。农民因担心失地后的社会保障,而阻挠土地征收的事件屡见不鲜。失地农民问题不仅成为我国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不稳定因素。失地农民问题的核心是社会保障问题,因此,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当前最重大的社会问题之一,越来越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同全国大部分城市一样,马鞍山市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征收工作遇到的阻力也很大。虽然马鞍山市经济发展较快,多项经济指标在安徽省处于前三位,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也相当突出,引起了全市的广泛关注。2008年,马鞍山市决定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并将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列为其中的重点工作。
本文通过对浙江省绍兴市、温州市、江苏省苏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和安徽省合肥市、淮南市等城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的实地调查,并通过文献方法查阅了浙江省嘉兴市、上海市和安徽省芜湖市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总结了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实践方面的经验,并指出社会保障的模式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各地应坚持因地制宜、水平适当、逐步提高的原则,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社会保障模式。由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涉及多个方面,内容比较复杂,而且我国的地区差异大,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也很大,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困难,所以本文仅以马鞍山市为例,针对马鞍山市失地农民的现状和特点,失地农民的成因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实证研究法,总结出马鞍山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思考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途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城乡二元保障体系的现状、弊端及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阐述了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构建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资金来源和基本内容,进而对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五个方面的内容,即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资金筹集机制;按当地城镇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或者当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标准;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规范留地安置方式的选择和管理;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包括缩小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巨大差异、消除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建设中的不和谐因素、建立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衔接及转换机制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