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刑诉法首次修改以来,学术界关于检察机关公诉职能与法律监督关系的论争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人们从法、检冲突的司法现实入手对检察机关一身兼有公诉权与诉讼监督权提出了种种非难。本文在公诉部门开展法律监督备受争议的理论环境下,不仅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论证二者的关系及其兼容的现实价值,并且以公诉为视角来探讨法律监督的拓展,更进一步通过监督理念更新、监督机制建设、监督路径完善等思路的展开来追求理性拓展的实现。全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通过对公诉职能法律监督属性的论证、对公诉职能与法律监督二者关系的厘清、对刑事追诉与法律监督兼容的价值的分析来探讨公诉视角下法律监督的合理定位。第二部分是通过分析公诉活动与法律监督价值目标的一致性、公诉部门开展法律监督的现实困境及在公诉活动中拓展法律监督的价值来论证公诉工作中拓展法律监督的应然性。第三部分是通过有限拓展、依法拓展等原则的提出来强调如何在公诉工作中实现对法律监督拓展的理性把握。第四部分是在前三部分理论论证的基础上,从监督理念更新、监督机制建设、监督路径完善三个方面提出在公诉实践中实现法律监督理性拓展的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