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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园林中的一朵奇葩,作为海商法船舶物权中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虽然其在船舶物权中并非居于核心地位,但却是争议最多的领域。就我国而言,系统研究船舶优先权的著作并不多见,笔者选取这一题目,希望通过对国际立法和各类理论学说的考察,进一步深化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为船舶优先权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贡献绵薄之力。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是关于船舶优先权的理论脉络的研究,从船舶优先权的起源入手,对创建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初衷进行了考察。接下来,从理论和立法的角度,对船舶优先权的演进进行了梳理,系统的列举出了船舶优先权演进过程中出现的比较有影响的理论和立法模式。第二章是关于船舶优先权概念和法律性质的研究。在学理研究和学说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关于优先权概念和法律性质的认识。首先,笔者指出了分析研究船舶优先权性质的意义,即在管辖权方面和适用法律上的意义;其次作者列举了对于船舶优先权性质的种种争议,并对物权说、债权说、债权物权化等学说一一进行分析。最后,笔者得出自己的结论,认为船舶优先权应属于物权中的担保物权,并从7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论证。第三章是关于破产对于船舶优先权的影响。主要分三个部分,即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对于船舶优先权行使的影响。另外,本文还分析了域外破产对于船舶优先权人的影响。最后,对于破产中对船舶优先权人的保护,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第四章是关于定期租船、航次租船下承租人支付工资后能否取得船舶优先权的问题。笔者认为,承租人支付工资能否取得船舶优先权不可一概而论。在三种不同的情形下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并从理论依据、立法目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入手,对定期租船、航次租船下承租人支付工资能否取得船舶优先权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分别得出了三种情形下的不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