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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消除事实上不平等的基础,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在延续在解放区的民贸优惠政策的同时,不断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民贸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最终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民贸“三项照顾”政策。民贸“三项照顾”政策施行以来,在最大程度上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为消除区域发展差距产生了一定的良好效果。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三项照顾”政策的执行和效果都开始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情况,有的地区和有的政策已经形同虚设,有的地区成为套取国家资金的工具,已经不能作为发展民族经济的有力抓手。究其原因,就是该项优惠政策没有实现法治化所致。鉴于此,笔者通过对该项政策的发展历程、执行现状、问题分析等深入研究,试着探索出一条实现民贸“三项照顾”法治化的途径,希望对我国民贸照顾政策的完善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