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受教育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及教育机构等积极提供法定的、均等的或符合约定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并抑制自身的不当干预行为,以确保其在教育者协助下,通过学习来发展身心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纠纷是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因学习机会、学习条件、学业评价和学业学位证书颁发等,与政府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生之争议的总和。近年来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纠纷越来越多,主要集中在就学升学的争议,退学和开除学籍的争议,学历证书发放和授予学位的争议等三个方面。厘清受教育权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确定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合理解决受教育权纠纷的关键。高校内出现学生受教育权纠纷后,学生除了校内申诉救济渠道以外,还可通过行政申诉、诉讼等法律救济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本文根据“大学生教室拥吻被开除事件”及其他诸多受教育权纠纷案例的分析,对受教育权纠纷中呈现的法律救济方式之不足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相关研究结论,即对如何健全学生行政申诉制度,明确学生申诉与行政复议的分工,建立受教育权的司法诉讼保护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