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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灾荒一直是一个古老而又现实的问题,从华夏民族的先祖大禹治水,到不久前青海玉树州地震,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一直伴随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荒政是中国历代王朝定国安邦的重要政策之一。本文研究的对象是清末民初鲁北地区的灾荒,以河患为主线。时间大体开始于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自铜瓦厢决口,止于20世纪三十年代,地域为山东省鲁北地区,大致包括现在的东营市、滨州市、淄博市和潍坊市的一部分,其中有垦利县、广饶县、利津县、沾化县、滨县、无棣县、蒲台县、博兴县、临淄县、寿光县、以及潍县。对这一时期黄河水灾的概况及影响,清末黄河改道与复道之争,政府的荒政措施以及近代有名的闯关东进行论述,进而得出鲁北地区在近代之所以落后的自然条件方面原因。使读者对近代山东地区,尤其是鲁北的灾荒和社会概况有个大致清晰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