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业预付卡消费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同时它也是建立在市场信用机制上的一种经营者营销模式。商业预付卡消费市场的繁荣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我国与商业预付卡消费有关的法律规范不尽完善,相应的各类消费纠纷和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所以,只有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并探寻解决路径,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商业预付卡消费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本文主要结合经济学知识对商业预付卡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本文认为商业预付卡是一种新兴的支付结算工具,与银行借记卡并不相同,具有储值和支付功能。预付卡也不是合同它只是一种债权凭证,只是消费者与发卡方之间的预付卡消费服务合同的证明。商业预付卡行业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备付金收益和沉淀资金。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的法律关系也不尽相同,单用途卡是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而多用途卡则是三方关系的集合,即发卡机构与特约商户间是委托结算关系;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间是资金存管关系、委托结算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的混合法律关系;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则是商品或服务买卖合同关系。目前我国商业预付卡的法律监管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合同问题与备付金安全问题)与监管制度(发卡主体资格设定,行业协会的监管与企业自身自律问题)的缺失问题。需要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对商业预付卡进行监管,微观方面主要是强化合同规范,同时加强预付资金的安全保护;宏观方面主要是严格设定发行主体资格、设立预付卡行业协会以及建设企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