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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经济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不断显现出来。资源的枯竭、环境的污染破坏、自然灾害的频发正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环境。我国目前频现环境污染事故,一些工业企业只顾眼前利益,肆意污染环境,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因污染事故遭受损失的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对我国而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一个缓解环境压力、减少污染、防止污染加剧的有效方法。但是,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发展还不成熟,未能对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真实有效的作用。因此研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面临的困难并找出解决对策是我们当下必须要考虑的事情。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环境污染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现状,然后说明了由于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善,保险公司技术力量不足,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等制约因素,造成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承保范围狭窄,保险费率较高,污染企业缺乏投保积极性,第三方专业技术评估机构发展缓慢等一系列问题。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要想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来加强环境治理、解决环境纠纷、完善环境监督,就必须针对以上问题,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行完善。全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从我国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环境污染现状,并分析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立法现状和整体运行情况。第二部分,提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制约因素。第三部分,对美国、法国、德国、瑞典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借鉴国际经验,主要包括投保模式、承保范围、承保机构等。第四部分分别从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第三方专业技术评估机构、政府角度出发,提出发展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对策,并进一步提出加强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调合作,包括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共同设计保险产品及产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