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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技水平的提升、社会舆论的公开透明化,人们的知识水平、认知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较以往有了更大的提高。人类已经不再满足于对物质产品的获取,而是将更多的关注转到物质产品生产和获得过程给人类生活环境、社会伦理道德等自然、人文和精神层面的影响方面。对于企业而言,人们对企业的评估从其生产了多少的产品、创造了多少社会财富转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给人类生存空间的侵蚀程度、对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潜在风险程度为视角的评价上。同时,人们对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慈善福利事业也寄予了较大的期望。 而现实中的企业行为却有意无意地挑战着人们对企业道德要求的底线。在发达国家中,丰田公司刹车板问题使其几乎丧失了在美国汽车市场的销售份额,英石油在墨西哥的漏油事件使公司承担了巨额的罚款。在中国,毒奶粉事件拷问着中国乳品行业的潜规则、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表现出人们对企业饯行“以人为本”、人性化经营的迫切愿望,而万科公司捐款事件则引起了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和方法的争论。 在学术研究方面,学术理论界人士纷纷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自身研究视野,试图运用本领域(如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来解释、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边界和内涵等相关问题。从早期对企业及其管理者是否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学术争论,到后来的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经济和管理理论中从更加广阔和深入的角度进行研究。其间,相关理论和思想层出不穷,这给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提供了指导和帮助。本文也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已有学术研究成果基础上,从不完全财务契约的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展开研究和讨论的。 在当前已有的研究成果中,采用契约视角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学者主要是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形成的综合社会契约理论进行研究。但这些研究只是按照契约的形式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分类,并未用契约理论去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企业社会责任承担边界、约束性因素等进行阐释。而且他们的分类多沿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思路,仍旧落入了分类模糊、界定不清的窠臼。因此,如何通过不完全财务契约的研究视角构建起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问题研究的框架并将这一思路贯穿全文,这既是本文的核心内容,更是对本人学术研究能力的检验。为此,本文以如下思路开展研究: 首先,在归纳整理已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涵、范畴的基础上,从企业的契约性质入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源做论证(,)提出在完全契约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的契约责任;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作为契约当事人一方因契约不完全而形成的对契约相对人利益损失和潜在风险进行补偿和预防的责任。 其次,财务学研究的本质内容是财务主体间财务关系协调、财务活动各环节的安排以及财务主体与财务活动的动态均衡。财务契约作为企业契约体系的中心纽带,首先是因为企业契约本身具有财务性特征,其次是企业活动通过联结在企业契约中的一系列财务契约的缔结和履行得以实现。同时,企业财务也具有契约性特征。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和履行最终是通过对企业不完全财务契约的协调和履行得以实现。 再次,企业的财务关系体现了财务契约的社会属性,各缔约主体的财务冲突引发了对财务利益的博弈,进而形成了企业对各缔约主体承担社会责任问题。而企业财务活动表现为企业资金的均衡运动,体现了财务契约的自然属性。无视资金客观运动规律势必造成企业活动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对相关缔约主体的损害。这样,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可从财务契约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进一步展开讨论。 第四,以不完全财务契约协调机制的相关理论为基础,从财务契约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及其之间的协调关系,可以为搭建推动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财务机制框架提供新思路。如财务关系角度,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活动角度,建立财务决策机制,设置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基金。从财务关系和财务活动协调角度,可以通过设置和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予以实现。 本文遵循上述研究思路展开研究,旨在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拓展财务学研究领域以及丰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理论做出些许贡献。归纳全文,本文的创新点可以包括五个方面: 1、从企业契约的完全性和不完全性视角出发,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和内涵进行重述,提出了“在企业契约体系中,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或其代理人)依据企业契约的约定,应承担的对缔约对方(或者多方)的契约义务。而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就是企业(或其代理人)设定契约和履行契约义务的过程。”在完全企业契约体系中,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契约责任。企业(或其代理人)利用契约不完全性赋予的剩余权利给缔约对方(或者多方,或者潜在缔约方)带来契约权益上的现实或者潜在的侵害,因而,在不完全的企业契约体系中,企业社会责任主要表现为企业对行使剩余权利形成的对他方权益的现实的或者潜在的侵害,所给予的合理补救或者预防。这一概念对企业对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界定及履行更具可操作性。 2、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学理论和方法相结合进行研究,在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学理论和方法间搭建桥梁,探索用财务学理论和方法嵌入到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中,构建了以不完全财务契约理论引入社会问题研究的基本分析框架,拓展了财务学的应用范围。 3、以财务学视角,结合企业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搭建了企业社会责任压力指数模型,并以此为基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不足和承担过度问题做了突破性的定量研究。本文在搭建企业社会责任压力指数模型时,以不完全财务契约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内在要求为依据,创造性地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力与缔约方对企业承担责任的需求和预期两方面相结合,并以我国航空运输业上市公司2009年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等资料和数据为基础,对各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状况进行了定量研究。 4、将企业契约体系中的委托代理契约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我国中央企业委托代理契约不完全性特征及委托人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和要求,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归纳整理。 5、通过与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比较,指出了我国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中存在责任设定与企业定位和发展不协调;各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缺乏统一安排;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外部监管不健全等现实问题。从最大限度降低契约不完全性角度,提出应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建立社会责任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增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决策机制;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体系,以推进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以及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承担进行量化考核等政策建议。 当然,受研究时间和研究范围限制,本文仅以不完全财务契约的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课题的部分内容做了研究,并未扩展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更广泛的领域。而且,由于本人自身的有限理性,即:知识结构的不完善、信息的不对称及主观性等原因,本文未能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做出更深入的剖析和实证检验。同时,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情况多属于内部信息,各企业对外公开的信息要么不完整,要么是出于形象宣传而进行粉饰且无权威认证。因此,这给数据的客观和真实性检验带来较大困难。 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是多维度、多视角、多方法的,未来可以借鉴其他学科领域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对企业经济行为研究的范式,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展开进一步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今后需要进一步规范理论研究,做到研究前后逻辑一致,研究范式前后统一;对实证分析中需要进一步严谨、规范;对财务契约不完全性的评价尚需通过问卷调查、专家意见等研究方法进一步检验。此外,企业社会责任的定量分析不仅应包括财务量化分析,还需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征采用非财务的量化方式进行综合分析,比如碳排放量计量、安全生产的计量等。目前文中这些内容的量化方法还较为简单。同时,出于对研究论题重点分析论证的考虑,有些相关内容仅是提及或者概括论述,并没有进行细化论证,对此还需待未来做专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