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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随着全球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在开辟了新型经济市场的同时,也使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发生改变。但由于互联网越来越深入地参与到市场经济竞争中,各大互联网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掀起了技术竞争的热潮,这也使得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作为一种新型的、特殊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层出不穷,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竞争秩序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实施二十多年的旧法相比,新法更符合经济社会的现状,更能适应发展变化的社会潮流,并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进程,其中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相应调整。虽然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加了四大类关于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规定,但是互联网行业技术的日新月异的变化及法律操作的复杂性,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仍有不少问题值得研究。本文运用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研究,通过对其类型化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法律在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存在的不足,借鉴国外先进的制度与经验,最终提出具体的规制建议。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述。首先阐述了我国有关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并且简析其当下所呈现出的特征,进而对我国主要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类型化归纳。第二部分为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该部分分别从立法、司法、执法三个方面对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做了研究,并分析了我国在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第三部分为域外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经验借鉴。该部分以美国、德国为例,对域外发达国家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方面规制的先进做法进行了简要分析,并针对我国存在的问题总结出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它是全文的核心内容。该部分针对第二部分提出的问题,结合第三部分的经验借鉴,立足于规制现状,对我国目前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立法、司法、执法三个角度提出完善建议,具体包括优化立法模式、明确互联网案件的管辖法院、建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借鉴金融沙盒监管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