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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它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更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中国自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每年有上千万城镇居民依靠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生活和摆脱困境。1996年1月河北省率先在省会开展了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到1999年全省147个县、市全部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0年10月20日《河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颁布实施,至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河北省全面铺开并为河北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辅助作用。本文立足于河北省省情,在认识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基础上,回顾了河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历程和取得的一些成效。但是由于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因此我们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效果的问题和漏洞入手,结合一些数据和指标重点剖析河北省在实施这一制度时所暴露出的诸如资金筹集机制不合理、隐性收入核定困难、保障标准动态调整不规范等缺陷和不足,力图结合实际从动态调整保障标准、规范保障标准的制定程序、加快低保资金筹集的法制化建设、采取分类救助方式等方面提出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