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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通过的我国宪法修正案中,加入了保障人权、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的内容,而且直接规定了对私有财产征收和征用的补偿。至此结束了我国行政补偿制度没有宪法规定的局面。这也表明我国大陆地区在行政补偿制度的研究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目前对行政补偿制度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对该制度的相关要素如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程序缺乏深入探讨。在行政补偿制度中,行政补偿标准是重要内容之一,它的确定体现着一个国家行政补偿责任的深度和对公民救济的程度,直接决定了行政相对人获得损失赔偿的数量多少。本文以行政补偿标准作为研究对象,以此为中心展开论述。全文写作思路如下:
第一章,主要介绍行政补偿标准的概念,以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研究行政补偿标准的意义,行政补偿标准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主要对行政补偿标准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包括其指导原则、计算方法、类别划分。
第三章,在介绍其他主要国家的行政补偿标准立法、学说基础上看我国应如何借鉴其经验。
第四章,分析我国行政补偿标准的立法现状,分析不足及原因,提出完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