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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自汉代传入以来,与中国的诸多艺术门类相结合,共同生发产生了丰富的佛教艺术。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对佛教书法的分析能很好的研究佛教与中国艺术之间的关系。
僧人是佛教书法的创作主体,僧人书法是最能体现佛教精神与书法艺术相融合的艺术形式之一。
僧人书法的形成源于佛教传播的总体需求和僧人书家自身的主动探究。僧人书法的历史演变与佛教的发展紧密相连,魏晋南北朝佛教兴隆直接导致抄经的风行,伴随着“灭佛”带来的恐慌出现了摩崖刻经,僧人书家一直是这类集体书法创作活动的参与者和领导者。至隋唐智永、怀素等僧人书家的出现并影响深远,标志着僧人书法在书法意义上的独立。宋元时禅意书风出现,风格趋于多样化并同时存在,取代前代一统书风更替的局面。明清时这种情况得以延续,并且僧人书法更多的与绘画联系在一起。
对僧人书法的创作心理结构的分析,有助于剖析宗教精神与书法艺术创作相结合的过程。僧人书法的创作审美心境分为“无我之境”与“有我之境”。“无我之境”指否定自我情感宣泄,以佛教诃欲为审美出发点,将小我融入佛教之大境界的书法形态,在具体表现形式上或以线条、或以速度、或以结体等来体现,在代表人物上有怀素、八大、弘一等。“有我之境”指在佛事弘法的背景下,在书法创作中融入自我,以表现自我情感为主的书法形态。代表人物有智永、智果、石涛等。
僧人书法的意义和影响不但对佛教研究具有参考价值,而且对书法的发展起到传承作用,对后继僧人书家、在俗书家的示范作用和对书法理论创作的影响,以及对绘画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另外还有对他国文化艺术如对日本书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