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于税收与资本结构的研究是开始于Modigliani和 Miller(1958)的资本结构无关论。此后,西方学术界透过税收的视角来分析资本结构的研究从未间断。大量的理论与经验研究结果都证明了税收的确会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然而,在我国,该领域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且大都只停留在定性分析的层面上。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经验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税收制度如何影响公司资本结构选择进行系统性的规范分析,旨在从税收角度为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状况提供经验证据,进而为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税制,以优化资本结构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首先借鉴国外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的基本成果,通过分析债务融资带来的税收收益与债务融资产生的成本,建立均衡理论模式;接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及其相关税收规定进行分析,发现中国的相关税制没有对债务融资起到应有的鼓励作用;为了验证这一点,本文在理论模式的基础上,引入影响公司资本结构的税收变量(税率与非债务税盾)与非税控制变量,构建税收对公司资本结构影响的经验模型,并采用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面板数据进行回归检验,考察税收变量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具体影响;最后,根据上述分析得出的结论,提出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税收政策建议。
本文的经验分析采用了债务水平回归模型与债务变化回归模型。在水平回归中,税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非债务税盾上,但其影响程度较小;在变化回归中,税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代表债务税盾的税率上,但其影响程度也较小,即,税收对资本结构的总体影响不大。此外,本文以中国财税[2000]99号地方政府“先征后返”政策的取消事件为研究环境,具有以往国外同类研究不可比拟的纯净性,其检验的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债务税盾的弱效应,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在进行资本结构选择时,债务融资带来的税收收益并不能鼓励上市公司较多地使用债务。这个结论从税收制度层面解释了中国上市公司热衷于股权融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