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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的试点工作,同时颁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新一轮的尝试和探索,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新农保的实施对于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此为背景,围绕新农保的发展历程、实施现状、财政支持情况、财政负担能力、对未来预期等方面展开具体研究,对农村的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查阅文献,对以往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研究有了一定的了解。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搜集有关的资料和数据,以福建省统计年鉴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数据为依据,对数据进行分析预测,最终得出新农保的财政支持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是否造成负担。本文得出的结论主要有以下五点:第一,新农保在参保人数方面大大超过了老农保,从2001年--2010年老农保参保人数基本稳定维持在150万人左右,而在2009年自新农保推出以来,参保人数就达到475万人之多。2012年福建省各城市的农村参保情况来看:参保人数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参保人数最多的泉州在2012年的GDP也最高为4726.50亿元。截至2011年底,福建省已经基本达到了新农保的全面覆盖,新农保在福建省的覆盖率已经达到81%,全省有1173.78万农民参与到新农保的政策中,并且有301.88万符合条件的农民已经领取到养老金,累计已发放15.77亿元养老金及补贴。第二,从福建省整体来看新农保的财政支持,新农保的基金收入增加了两倍多,新农保的财政支出也大幅度提高到15.77亿,养老基金的累计结余同样迅速增加,翻了两番。表明农民的参与度提高,覆盖率增加或者农民投保档次提高,还表明政府增加补贴,新农保的覆盖率提高。从福建省各地级市的数据来看福建省的财政支持情况,参保人数最多是泉州、福州、漳州等经济较发达的地级市。从养老金基金收入和支出来看,同样是这三个城市表现突出。而厦门、三明、南平这三个城市在新农保实施方面明显落后于其他区域。虽然厦门经济发展很好,但其落后于其他城市主要是因为新农保政策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第三,2010年和2011年养老金支出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21%和1.21%,在0.5%—1.5%范围内,不会形成财政负担。在假设基础上可以测算出2011年—2015年100—1200元12个档次,财政补贴在财政收入中比重都在0.087%到0.226%之间,所占比重很小。基础养老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0.995%到1.392%之间,并且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在2011年—2015年新农保的财政支持在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基本符合规定范围,新农保不会对财政造成负担。第四,通过以上分析结果,我们得出了新农保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政府财政对新农保补贴较少、基础养老金供给水平低、特殊群体没有受到足够特别照顾、新农保管理混乱、纳税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根据以往文献,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影响财政负担能力因素,主要包括:农村老年人口、农民家庭基本情况、农民年人均收入水平、消费价格指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等因素。第五,针对前文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给出改善福建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负担能力的对策:激励农民缴纳养老金、发挥集体经济的作用、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等。建议:继续新农保立法建设,完善制度建设;顺利实现城乡养老保险衔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与经济发展协调联动的保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