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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惩罚是指未受到不公正事件损害的第三方为了维护公正,对违规者实施的惩罚行为,我国的一句古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以对其很好地诠释。它是人们追求公正、维护社会规范和秩序的方式。以往对第三方惩罚的研究多集中在个体因素上,而从群际因素进行探讨的研究较少。事实上,个体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于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在以往研究中发现群体分类(第三方与违规者是否属于同一群体)会影响第三方对违规者的惩罚,但出现两种相反的现象:或出现“护犊子”现象,对内群体违规者的惩罚更轻,即相似-仁慈效应;或将内群体违规者看成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从而对其惩罚更重,出现害群之马效应。根据社会认同理论(Taifel,1978),人们为了从所属群体中得到积极的群体认同以维持和提高自身的积极自尊,人们会将自身所属群体与相关外群体进行有利比较,从而导致群际偏差效应,包括内群体偏好和外群体贬损。重要的是,群体之间普遍存在着地位等级的差异,这是群际之间内在竞争的本质,并且群际地位稳定性是群际地位的基本特征,两者都会直接影响群体成员的心理及行为反应(杨超,赵玉芳,2014)。因此本文试图基于社会认同理论,从群际地位与群际地位稳定性这两个群体因素来探究这两种效应产生的条件以及动机机制。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采用情景故事法,共开展三个研究对其进行探讨。其中,研究一和研究二探究了害群之马效应和相似-仁慈效应各自产生的条件。研究三探究了在四种条件下害群之马效应和相似-仁慈效应现象背后的惩罚动机。具体研究设计如下:研究一以124名大学生为被试,通过2(违规者群体分类:内群体VS.外群体)×2(群际地位:内高外低VS.内低外高)的被试间完全随机实验设计。结果表明,在内群体为高地位时,被试对内群体违规者的惩罚显著高于对外群体违规者的惩罚,出现害群之马效应;但在内群体为低地位时,被试对内群体违规者的惩罚和对外群体违规者的惩罚的差异并不显著。虽然研究一说明第三方在对内外群体违规者的惩罚会受到群际地位的影响,但该研究默认的前提假设是群际地位是稳定的,然而群际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群际地位稳定性也会影响人们的心理与行为。因此研究二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探究群体地位及其稳定性是如何影响第三方对违规者的惩罚。以265名大学生为被试,采用2(违规者群体分类:内群体VS.外群体)×2(群际地位:内高外低VS.内低外高)×2(群际地位稳定性:稳定VS.不稳定)的被试间完全随机实验设计。结果表明:当群体处于高地位且稳定时,出现的是害群之马效应。但在内群体为低地位且稳定和当群际地位不稳定时,不管内群体处于高地位还是低地位,均出现相似-仁慈效应。前两个研究解决的是害群之马和相似-仁慈效应各自出现的情景条件,研究三在研究一和研究二的基础上通过引入无关群体来对这两种效应背后的惩罚动机机制进行探讨。以394名大学生为被试,采用3(违规者群体分类:内群体VS.无关群体VS.外群体)×2(群际地位:内高外低VS.内低外高)×2(群际地位稳定性:稳定VS.不稳定)的被试间完全随机实验设计。研究结果表明:在内群体为高地位且稳定时,出现害群之马效应,背后机理是内群体偏好的反转,改善违规者未来行为和剥夺惩罚动机可解释。在内群体为低地位且稳定和内群体为高地位但不稳定时,出现的是相似-仁慈效应,其中报复性惩罚和改善违规者未来行为的惩罚可解释内群体偏好部分,报复性惩罚和期待满足性惩罚可以解释外群体贬损部分。在内群体为低地位但不稳定时,改善违规者未来行为和剥夺惩罚动机可解释内群体偏好的反转部分,报复性惩罚和期待满足性惩罚可以解释外群体体贬损部分。最后本文就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进行讨论,以及对本文的研究不足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