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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縻之法是中央政府羁縻政策下一系列对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的不同于中原汉族聚居地区规定的法律制度。历代封建王朝中央政府调整汉民族与少数民族关系的法律内容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羁縻之法作为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的重要地方法制措施就是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笔。羁縻之法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和各边疆地区发展均有重要影响,而唐代是该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时期。唐代是中国历史上版图最大的统一多民族时期,关于民族与边疆治理和发展的法律制度在这一时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并多为后代所沿用,羁縻之法正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内容。唐代的岭南是多民族杂居的东南边疆沿海地区,唐中央政府也针对岭南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岭南的羁縻之法,这些法制内容对唐代岭南边疆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以及岭南地区的发展均有重要影响。本文拟结合唐代岭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军事环境、政治背景、经济发展等法制措施实施背景,分析唐代中央政权对岭南实施的羁縻之法。包括唐代中央政权对岭南军队管理的法制措施,岭南羁縻府州行政区划设置的变化发展、羁縻府州酋帅官员的任命和管理制度、“南选”和“北选”官吏选拔任命制度等岭南羁縻行政之法措施,土贡、户税米、半税等岭南羁縻贡税法制措施,规范岭南海上贸易的市舶制度和针对兵器与边疆稀缺物品、铜钱、人口的一系列禁令等经济法制措施。旨在通过突出岭南羁縻之法与唐中央政府在其他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的羁縻之法的区别、岭南羁縻之法在不同历史背景的动态变化,总结唐代治理岭南法制措施因地制宜、因俗制宜和因时制宜的法制发展经验以及其对统一多民族国家与边疆少数民族关系、岭南地区发展、海上丝绸之路开发提供的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