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社团治理中的政府监管问题研究

来源 :华北电力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xmscuos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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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网络社团蓬勃发展并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社团拓展了公民的活动空间,延展了公民的活动形式,消除了地域限制、身份限制,其贴近基层、聚合及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优势充分显现。但由于我国网络社团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因而呈现出诸多不确定性,这为网络社团治理带来诸多困难。由于网络社团具有虚拟性、人员流动性等许多其本身无法克服的天然属性,因而极易出现所募善款使用不明、公信力不强、网民盲目迷信意见权威、网络舆论失控甚至消极情绪被反政府力量利用等乱象。那么政府作为最重要的外部治理主体,务必加强网络社团监管,促进其可持续发展。论文将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和跨学科研究法,尝试界定网络社团的概念,立足于我国网络社团治理中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再参照国外政府治理网络社团的方法,结合我国网络社团实际,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政府监管优化路径。本文研究发现,当前我国网络社团治理中的政府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政府监管主体模糊,政府监管对象不明确,政府监管手段匮乏,政府重事后监管轻事前事中监管。而造成监管困境的原因主要有:网络社团监管的法律过多与专门法律缺乏之间的矛盾,网络社团监管的职能部门过多与专职监管部门缺乏之间的矛盾,急剧增长的网络社团与落后的政府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国外的网络社团(区)政府监管模式大致归为4类,美国——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英国——行业自律为主、政府监管为辅,法国——多元规制,东亚——强有力的政府监管。它们对我国网络社团政府监管的启示主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完备的行业自律、畅通的公众监督渠道、大力发展互联网技术。本文从制度、体制和机制3个层面提出建议,具体包括:完善相关法律和行业自律协议,建立跨部门协调体系以调整政府内部关系,加强互联网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促进政企联系,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以转变政社关系,分别运用最新的信息检索、信息共享、信息安全技术创新公众监督、信息披露、安全保障机制,指导网络社团进行信息化建设以创新其内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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