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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7年我国开始对高管股权激励制的试点以来,其有效性是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核心问题。针对处于金融危机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的中国企业,实行高管股权激励制面临着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方面都存在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地方。
本文以理论研究为基础,并结合实证研究方法展开研究。总体目标是在全面比较国内外关于高管股权激励制及其有效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处于金融危机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的中国上市公司实施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有效性进行综合研究。
本文的主要观点和研究内容:
第一、科学认识和评判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有效性。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有效性是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制的关键问题,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有效性的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其评价标准是实施该制度是否能提高股东价值。由于高管和股东等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在实施高管股权激励制前应充分考虑是否有效。
第二、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有效性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激励有效性、选优有效性和留人有效性,三个方面有效性的结果共同决定了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有效性。前人的研究往往只关注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激励有效性,而忽视其他两个方面,实践中出现一些对该制度的定位偏差。
第三、影响高管股权激励制有效性的因素分为两类,它们是公司内部因素和公司外部环境因素。高管股权激励制的内容、公司治理结构、高管业绩考评制度等内部因素是高管股权激励制的微观环境;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等,它们综合作用于高管股权激励制。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相互影响,最终决定了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有效性。
第四、利用样本公司2008和2009年的财务数据对高管股权激励制的有效性和影响要素进行了非参数分析和线性回归分析,并得出结论:高管股权激励制在金融危机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中具有有效性,但尚需进一步强化。
第五、从政府角度提出强化高管股权激励制有效性的策略。策略既包括对高管股权激励制有效性外部影响因素的改进,也包括对内部影响因素的完善。加快相关配套的市场体系建设,可以为高管股权激励制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主要内容包括对股票市场、高管市场等的建设。健全的公司制度是高管股权激励制有效性的重要保障,要加快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制度建设,包括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建设,平衡约束和激励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