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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保险领域的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ART)进行的研究。所谓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是相对于传统(再)保险的一个新兴概念。它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只要是传统保险理论无法涵盖的风险转移和风险融资技术,都可以用非传统来概括。由于目前理论界尚未对如何界定ART达成共识,人们在实务中将其笼统称为除传统(再)保险以外的所有新型风险转移和风险融资方式。
论文的第一章是对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ART)的概述。这一章分为两节,第一节是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RT)的定义;第二节是ART发展情况的概述。ART产品首先是在欧美保险市场兴起的。它最初兴起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克服传统(再)保险在进行风险转移方面的局限性。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新的风险大量涌现,传统方式的保险很难为这类风险提供保障,同时近十几年来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也远远超过许多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甚至导致一些保险公司的破产;另一方面,风险管理领域发生了巨大变革,整体风险管理理念逐渐为人所接受,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正是以上的这一切使得保险公司面对极大的挑战。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保持市场份额,扩大承保能力,欧美各大(再)保险商纷纷设立专门机构进行ART产品的研发,根据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结合大量的金融工程学技术,为客户提供具有个性化的风险管理产品/解决方案。这些ART产品从形式到内容都远远突破了传统保险理论的框架,其中许多还是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的产物。
第二章是文献综述,论文从1973年美国学者罗伯特·戈西(Robert Goshay)和理查德.桑道(Richard Sandor)关于保险衍生产品的论文《构建再保险期货市场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分别从国外研究现状和国内研究现状两个方面介绍了关于ART的理论研究成果。
第三章是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RT)的产品分析,论文对于ART的五类产品分别从承保的风险、保费计算、所面临的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第一节是专业自保公司,它是最早的ART形式。专业自保公司是隶属于本身并不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一家公司或一家集团公司,主要承保母公司的风险,也可以同时为母公司以外的组织提供保险的组织。它虽然是大型企业风险自担、内部融资的一种方式,但同已有方式不同之处在于采取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因而可以充分利用保险公司享有的会计、税收优惠;同时,那些在传统(再)保险市场很难获得保障的风险,也可以通过专业自保公司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说,专业自保公司是创新性风险融资方式的先驱。
第二节是有限风险产品。有限风险产品也是一种早期的与传统保险业务联系密切的ART产品。不过它承担风险的程度有限,承保范围却相应扩大,财务风险等传统不可保风险都在其保障之下,而且它是跨年度保单,可以通过时间来分散风险,降低成本。该产品能够帮助客户实现经营业绩的长期稳定及改善资产负债表结构等经营目标,并在保险人与客户之间维持长久稳固的风险融资关系。
第三节是整体风险管理产品。整体风险管理产品是为了满足客户进行整体风险管理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多险种产品和多重触发机制产品是主要的两种形式。前者可以为分属不同险种(一般多为财产和责任保险)的多个风险提供跨年度综合保障。许多传统上不可保的风险,如政治风险、财务风险等也包括在该产品的承保范围内,通过风险组合内部的风险多元化达到分散并转移风险的目的。后者的非传统性在于,设定了多重触发机制,只有触发事件同时发生,产品购买方才能将约定的风险转移出去。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成本,也有效地消除了来自买方的道德风险。
第四节是承诺资本和应急资本。承诺资本是一项期权,它赋予了购买方发行债务或混合资本(如优先股)的一项选择权。应急资本就是事先确定一个灾后筹资的权利,发生重大损失后能够维持企业的运营。
第五节是与资本市场联系的ART产品。与资本市场联系的ART产品是在国际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的大趋势下兴起的一类ART产品,其构造中大量采用金融工程学领域的最新成果,最终目的是将保险风险以资本市场产品的形式转移到资金供给充裕的资本市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保险风险证券化产品、保险风险衍生产品等。但无论哪种形式,都只涉及在资本市场转移风险的技术性操作,并不直接涉及费率厘定、承保、理赔等基础保险业务。
第四章是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RT)产品的定价。定价是所有金融工具研究中的关键问题。对于ART产品来说,能否正确、合理的定价,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对产品收益评估的结果,从而影响该产品的交易量。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所包括的风险转移的机制和产品中,多数产品的定价与传统保险产品的定价是一致的,只有风险衍生产品由于是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新产物,再加上其基础资产的复杂性,从而导致了其定价的复杂性。尤其是巨灾指数期权产品,它是目前所有ART产品中最难定价的产品,其定价的方法也是被关注和讨论最多的。
现有的关于巨灾指数期权的定价方法大多来自于投资理论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但是为金融工具定价的资本资产定价方法不能有效地为以巨灾风险作为基础资产的巨灾指数期权定价。考虑到精算的方法正好适用于为风险定价,而且注意到巨灾指数期权的保险特性,因此,本文试图利用保险定价的原理和方法来为巨灾指数期权定价。本文根据精算为保险产品定价的方法分别推导了实务中已经出现的GCCI巨灾指数期权和PCS巨灾指数期权的定价公式。并且根据巨灾指数期权定价公式的特点,提出了按照寿险精算中的生命表技术,来编制一张巨灾指数表。
第五章是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RT)在我国的应用研究。纵观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RT)在发达国家市场的发展历史和现状,我们看到的是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保险传统理论的不断变革,对传统业务的不断扬弃,对创新的不断追求。国际保险业正在经历巨大的变革,整体风险管理理念的提出,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日渐融合,无不促使保险业从传统的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职能向风险融资、风险转移等风险管理和运作职能转变,而在这一过程中,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使企业利于不败之地。
虽然当前中国的保险市场相对滞后于国际发达国家,传统(再)保险业务尚显不够成熟,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RT)更是空白,但这些并不是我们忽视ART的理由。因为中国(再)保险市场从长远看发展潜力巨大,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对风险保障的不断增长的需求。所以中国需要ART产品来满足市场上的需求,而且也需要的这种创新的精神来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国外发达国家市场在ART产品的开发方面已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但即使在欧美ART也还是一块新兴的领域,许多理论尚在探索之中,需要实践来不断完善。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利用已有的经验和条件,加强与国外专业(再)保险公司的合作,尽快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中国已经入世多年,外资竞争者也不断涌入,ART的产品和理念也必然渐渐传入中国保险市场,配合上国内经济快速发展产生的对风险保障不断增长的需求,在不远的将来,ART产品必将在中国大有作为。
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三点:第一,虽然之前有一些文章介绍ART产品,但是都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对于ART产品作的笼统的介绍。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按照保险公司设计保险产品所考虑的因素分析了ART产品;第二,过去对于巨灾指数期权的定价方法大多来自于投资理论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利用保险定价的原理和方法来为巨灾指数期权定价,并提出按照寿险精算中的生命表技术,来编制一张巨灾指数表;第三,本文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我国发展.ART产品的政策建议。
文章的不足之处有两点:第一,由于时间和能力所限,对于巨灾指数期权的定价方法的研究只选取了最具代表性的GCCI巨灾指数期权和PCS巨灾指数期权,未能涵盖所有产品;第二,同样由于能力所限,并且缺少数据,对于巨灾指数表的编制未能给出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