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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尽管第一产业产值在整个现代产业结构体系中所占比例已大大降低,但是农业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数量居世界第一的大国的重要性仍然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我国对农村地区长期的投入不足以及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造成了农村积弱积贫的现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后,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对农村予以大力的扶持,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地区都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活动。作为一种提高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村容村貌的新型居住方式的“撤村并居”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在全国多个省市广泛的展开。这种方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使部分农民得到了实惠,但是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差异,在执行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引起了巨大的关注和争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撤村并居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政策的可行性和不可行性,找出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使撤村并居能够适时、适度的推行,防止异化和走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综合运用规范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及文献研究等方法对撤村并居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通过对山东省菏泽市的相关实践进行调查分析,结合国内外其它地域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撤村并居行动应坚持的原则,即在以人为本理念下,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地适度进行,必须量力而行,做好科学规划,依规严格执行。同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视角进一步厘清政府在撤村并居中应当如何定位和履职,实现由传统的全能型、放任型、管控型、单一型、封闭型政府向有限、责任、服务、多元、开放的转变,进而得出完善的思路与对策,使撤村并居行动合理、合法、可控。本文旨在通过对菏泽市撤村并居问题的研究为目前全国20多个省市进行的类似行动提供科学的、系统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