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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法国为研究案例,探讨国会与总统选举制度对半总统制宪政运作的影响。本文以总统选举制度、国会选举制度、国会政党体系、宪政体制(半总统制)、政府型态等变量所构成的分析架构对此问题进行分析。总统选举制度与国会选举制度会共同塑造一国的国会政党体系,国会政党体系与半总统制宪政体制相互搭配,会对政府形态的构成产生深刻的影响,各异政府型态则会展现出不同的政治现象,所以总统选举制度与国会选举制度对于半总统制宪政运作产生重要的影响。透过此分析架构,本文得到以下发现: 首先,法国2002年总统任期改为五年之前,法国的总统与国会选举制度共同塑造两大联盟的多党制。 其次,由于政党体系中政党凝聚力的差异,法国的国会选举制度与政党体系将宪政体制塑造为总理总统制。 第三,在政党体系与宪政体制的组合下,法国呈现换轨式的宪政运作模式,并形成一致政府且联合内阁或分立政府且联合政府(亦即共治)的政府型态。 第四,在法国于2002年进行制度调整后,宪政运作模式将趋向形成总统、国会与内阁三者一致而由总统主政的局面,但是一旦出现总统与国会多数不一致的情况,法国的宪政运作仍将出现很大的变动。